山西农业大学赴台学生交流交换研修管理暂行办法
农大行字〔2017〕17号
(2017年6月2日印发)
为加强山西农业大学与台湾高校的学术与文化交流,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现制定赴台学生交流交换研修管理暂行办法。
一、选拔名额及专业
乐鱼(中国)根据与台湾相关大学的学生交换计划,确定每年的学生交换名额,交换学习时间为一学期,所学专业须与台湾有关大学提供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申请条件
(一)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和研究生,且要求在我校学习满二年。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祖国和平统一方针,了解中央对台工作基本政策。
(三)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良,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四)具有明确的学习、研究计划和较强的英语水平。
(五)家庭经济条件有保障,有能力自行承担学杂费、生活费、书籍费、办证费、保险费、往返旅费等相关费用。
(六)在校期间积极参与社会实践与公益活动,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或具有传统文化艺术特长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
(七)符合台湾有关大学入学要求。
三、选拔程序
在“个人申请、院部推荐、乐鱼(中国)审查、择优录取”的总体原则下,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选拔:
(一)学生准备申请材料;
1.《山西农业大学赴台交换生申请表》
2. 学习成绩证明(在校期间成绩单)
3. 英语能力证明(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二)各院部初步审核同意后,由院部负责人在上述材料上签字并加盖院部公章;
(三)以院部为单位向外事处递交申请材料;
(四)由外事处牵头组织乐鱼(中国)相关部门进行面试;
(五)在乐鱼(中国)网站公示赴台交换生名单;
(六)入选学生填报赴台交换学习的相关材料;
(七)乐鱼(中国)协助收到邀请函的学生办理相关赴台手续。
四、派出与管理
(一)乐鱼(中国)承认交换生在台湾有关大学取得的相同或相近专业对应课程的学分。交换学习结束后,凭台湾有关大学开具的成绩单,由乐鱼(中国)审核后进行学分转换认定。
(二)交换生在台期间仍然享受我校在校生的正常待遇,各类国家奖、助学金将正常发放。
(三)交换生派出前须签署《山西农业大学交换生承诺书》,赴台交换生必须严格遵守交流期限,不得擅自延长交换学习时间或转往其他国家(地区)、城市。如学生逾期不归或滞留在外,乐鱼(中国)将依规处理。在台学习期间应服从台湾有关大学的管理。
(四)派出交换生前,由外事处组织行前培训与教育活动,加强心理、道德、诚信、安全意识和跨文化知识等方面的教育指导。
(五)交换生赴台学习期间必须购买境外留学保险。
(六)交换生所在院部需指定专人负责交换生工作。负责合理安排其学业,指导交换生拟订学习计划,保证按期派出;负责了解交换生在外学习期间的学习、生活情况,指导其按时完成交换学习计划,确保其按期返校。
(七)交换生须定期向所在院部指定的负责人和外事处负责人书面汇报学习、生活情况。按时完成交换学习计划,并在返校一周内向乐鱼(中国)提交学习总结及相关交换学习的照片资料等。
(八)交换生必须按照批准时限按期返校。返校前需到接收方的相应部门按规定办理离校手续,返校后须按照乐鱼(中国)的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
五、其他
本暂行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乐鱼(中国)外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