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大招字〔2015〕3号
(2015年4月17日印发)
为进一步加强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管理,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规范招生行为,提高选拔质量,促进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乐鱼(中国)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工作的文件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完善措施,实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坚持思想品德、文化基础和专业成绩全面考核的原则,努力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环境,杜绝舞弊现象,选拔优秀生源。
第二条 组织领导
(一)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在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监督领导下进行。
(二)乐鱼(中国)成立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招生考试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校纪委书记、分管体育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纪委监察室、宣传部、校长办公室、教务处、保卫处、招生办公室、体育教学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乐鱼(中国)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政策和规定,研究、解决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由招生办公室和体育教学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程序公正。
(四)乐鱼(中国)对高水平运动员招生体育专项测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纪委监察室依托《山西农业大学招生监察工作细则》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条 职责分工
(一)招生办公室负责乐鱼(中国)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各项工作的统筹安排,制订年度招生简章,确定招生计划,组织开展高水平运动员选拔测试的报名、资格审核,组织文化课单独考试,合格生源的上报及公示、录取等工作。
(二)纪委监察室负责对乐鱼(中国)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的决策、组织、执行工作进行全员、全程、全方位监督,查处招生录取工作中的违纪、违规案件,接待和处理重要信访问题。
(三)体育教学部负责乐鱼(中国)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场地测试工作,具体负责确定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项目,建立高水平运动员测试裁判员基本信息,保证测试器材的正常运行,考生分组、测试现场组织和场地的布置安排,测试成绩的记录和公布,初步拟定合格生源。配合招生办公室完成高水平运动员的报名资格审核工作。
(四)宣传部负责对乐鱼(中国)高水平运动员招生体育专项测试的全过程进行录像,对选拔测试工作开展宣传报道,并负责新闻媒体接待。
(五)保卫处负责体育专项测试期间的保卫工作,选派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把守测试场地的入口,杜绝清理外来闲杂人员进入测试场地,保证测试现场的安全。
(六)校长办公室负责乐鱼(中国)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过程中省派巡视人员的接待及其他涉外相关接待事务,宣讲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
(七)教务处负责对已录取后的高水平运动员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如发现存疑考生,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对确认舞弊入学的高水平运动员按国家和乐鱼(中国)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第四条 招生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核。考生严格按照我校当年公布的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携带相关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对报名者的二代身份证信息及指纹信息要进行采集。
(二)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和我校发放的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
(三)体育专项测试。体育教育部按乐鱼(中国)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提供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裁判员组成裁判员库,测试前一天,在纪委监察室监督下,由招生办公室和体育教学部领导随机抽取,组成裁判组,组织实施专项测试工作。专项测试结束后,测试组长、裁判员和考生均要在考生成绩登记表上签名,并当场密封,带回交给乐鱼(中国)招生办公室统一留存。
(四)确定合格考生。专项测试结束后,体育教学部按照国家二级运动员的标准拟定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名单,经乐鱼(中国)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最终确定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并与考生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的责任和义务。
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之一称号的考生,在我校测试中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标准要求的,经乐鱼(中国)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可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也可选择参加高考。对于通过文化课单独考试方式录取的考生,确定并公示的入围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五)公示合格考生。招生办公室按照教育部要求,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本校网站及省级高招办指定媒体进行公示。
(六)上报合格考生。招生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拟录取考生信息按教育部要求的规定格式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办和教育部备案。
(七)高水平运动员录取。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专业计划单列,不占用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经公示无异议的合格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当年公布的招生简章要求的,我校在本科招生期间,在所在批次录取前,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向考生所在省份增补相应的招生计划,审录合格后,予以录取。
第五条 录取原则
(一)乐鱼(中国)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乐鱼(中国)招生计划、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需要及考生最终专项测试成绩,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名单。乐鱼(中国)将测试合格考生名单报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并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正式成为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合格考生。
(二)经我校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须取得当年全国普通高等乐鱼(中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向高考报名所在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申报高水平运动员资格,完成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认定手续。凡未取得考生高考报名所在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资格认证者,我校不予录取。
(三)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须按照所在省份有关规定,在相关特殊类型招生批次填报山西农业大学志愿,若因报名问题影响考试与录取,考生自行负责。
(四)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文化成绩要求按当年我校公布的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执行。
(五)乐鱼(中国)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和意愿,理工类考生将安排在我校对考生所在省份本科二批次公布的理工类专业,文史类考生安排我校对考生所在省份本科二批次公布的文史类专业。在实行高考制度改革的省份,根据选考科目要求和考生意愿,在我校对考生所在省份本科二批次公布的专业内进行安排。
(六)乐鱼(中国)对在体育专项测试或文化课单独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证书)材料取得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已被录取进入乐鱼(中国)学习的取消其学籍。
第六条 其他事宜
(一)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实行亲属回避制度,同时在以往工作中无不良反映;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招生考试政策和纪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二)校纪检监察室对违反招生考试规定和相关工作纪律,情节轻微者,进行批评教育,取消工作人员资格;情节严重者,按照党纪、政纪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级有关文件精神及我校当年公布的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执行。
第七条 本办法由山西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