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大党字〔2014〕38号
(2014年7月11日印发)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规定,精简会议,改进会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乐鱼(中国)会议费管理,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节约会议费开支,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晋财行[2014]5号)文件精神,结合乐鱼(中国)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乐鱼(中国)各部门、各单位主办或承办的各类会议。
第三条 各类会议,要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简朴、务实高效的原则。要严格控制会议数量、会期、规模,注重会议质量。
第四条 各部门、各单位应在每年11月底以前,将下一年主办或承办的会议计划,包括会议名称、主要内容、时间、地点、参会人数、工作人员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以《山西农业大学会议经费审批表》的形式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报计财处。
第五条 各部门、各单位主办或承办会议,申请由乐鱼(中国)预算经费列支的,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报校长审批;申请课题经费列支且会议费在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经课题负责人申请,科技处审批;申请课题经费列支且会议费在3万元以上的,经课题负责人申请,科技处审批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第六条 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会议费预算管理,控制会议费预算规模。会议费预算要细化到具体预算项目。乐鱼(中国)经费列支的会议,计财处要按照有关规定和乐鱼(中国)财力进行核定,纳入乐鱼(中国)年初预算,并单独列示。
第七条 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资料印刷费和必要的医药费等。会议期间不得使用会议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及其他固定资产。
第八条 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综合定额标准是会议费开支的上限,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会议费综合定额如下:
单位:元/人·天
房租费 |
伙食费 |
其他费用 |
合 计 |
180 |
120 |
60 |
360 |
在太谷县境内举办的会议,乐鱼(中国)代表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工作人员除必须驻会的以外,不安排住宿,工作人员不超过代表人数的10%。乐鱼(中国)内部会议,一律不安排食宿,会议费定额标准根据实际情况核定。
第九条 会议费用支付,必须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以银行转帐或公务卡方式结算,禁止以现金方式结算。
第十条 会议结束后,及时办理报销手续。举办会议单位报销时,要提供会议经费审批表、会议通知、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及与会议相关的原始票据等。
第十一条 财务部门要严格审核会议费开支,对会议前应履行而未履行会议费审批手续,无会议费预算,不按规定方式结算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经费一律不予报销。
会议期间发生的旅游费或考察费等,财务部门一律不予报销。
第十二条 国际会议执行国家和乐鱼(中国)的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并牵头督促执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4年7月11日起施行。《山西农业大学关于压缩会议费开支的通知》(校行字[2010] 17号)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废止。
附:山西农业学会议经费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