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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农业大学青年拔尖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山西农业大学青年拔尖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农大党字〔20144
2014118日印发)

第一条  为了重点选拔具有较高学术水平、较强创新能力、处于学科发展前沿和有望实现重大突破的青年拔尖创新人才,为乐鱼(中国)科技事业持续发展培养一批高素质、高层次的后备领军人才,形成合理的科技人才梯队,构筑人才高地,进一步提升我校的科研创新能力、学术地位和竞争实力,根据山西省教育厅《高等乐鱼(中国)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晋教科[2012]5)关于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申报条件的要求和乐鱼(中国)《关于进一步提升乐鱼(中国)科技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农大党字[2013]9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申报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宽广的学术视野、创新性学术思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与合作精神,有为乐鱼(中国)发展和山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及科技进步奉献的精神。

(二)在科学研究方面具有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的学术造诣。有充裕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具有科学精神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三)在我校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全职人员,且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学科的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学科不超过40周岁(申请当年1231)。

(四)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含校内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待遇)博士学位。

(五)主持或主持完成国家级项目,或省级有经费支撑重大、重点项目。

(六)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收录3篇以上(或被SCI二区及以上收录1篇),或被SCI收录2篇以上及被EI收录2篇以上,或被SSCIAHCI收录1篇以上,或在《中国社会科学》发表1篇以上。

第三条  遴选时间和程序

(一)申报时间:每两年选拔一次,一般在后半年申报。

(二)遴选程序:个人根据条件提出申请,填写《山西农业大学青年拔尖创新人才申请书》,经所在院(部)审核盖章后报送乐鱼(中国)科技处。校学术委员会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进行评审后提出推荐意见,乐鱼(中国)审核后提出入选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

第四条  支持政策

(一)各学院为青年拔尖创新人才优先配备必要的实验室和工作室。

(二)乐鱼(中国)对青年拔尖创新人才资助50万元专项科研经费,分五年拨款。

(三)乐鱼(中国)优先支持青年拔尖创新人才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合作研究。

(四)乐鱼(中国)对青年拔尖创新人才优先聘博士生导师(包括副教授职称)。

第五条  考核管理

(一)青年拔尖创新人才的遴选工作由乐鱼(中国)科技处负责实施。

(二)青年拔尖创新人才在接到入选通知10日内,填写《山西农业大学青年拔尖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项目任务书》一式3份报送科技处。

(三)对青年拔尖创新人才的资助期限为五年,第三年初进行中期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后两年不再资助;资助期限结束后三个月内,要填写《山西农业大学青年拔尖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结题报告》,并附相关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送科技处,由科技处组织同行专家进行验收。

(四)获资助人员发表、出版与本资助有关的论文、著作、学术报告以及申报成果奖励等,均应标注“山西农业大学青年拔尖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字样,软件、数据库、专利授权以及鉴定证书等相关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使用和转移,按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五)青年拔尖创新人才在资助期限内需有1年以上的国外访问经历。

(六)获资助者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责,或者调离乐鱼(中国),或者有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弄虚作假、触犯法律的,乐鱼(中国)将中止资助。

第六条  本办法自2014118日起生效。我校以前出台《山西农业大学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校行字[2011]64号)和《山西农业大学青年学术带头人遴选办法(试行)》(校行字[2004]113号)同时废止。

第七条  本办法由科技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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